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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7-30 14:11:43 點閱: 91 (另開新視窗)


檢附「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修正對照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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