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轉知有關勞動部115年3月20日函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
張貼日期: 2026-04-02 08:39:08 點閱: 134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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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