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事宜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2-10 13:18:32 點閱: 125 (另開新視窗)


※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申請文件:

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填具申請表乙份(一人填一表);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

()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 在學證明乙份。

() 印領清冊。

() 切結書。

※校內收件截止日:115/03/04放學前※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