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3年8月8日全公協字第1131002100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原函影本及團體傷害保險自費投保說明各1份。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之自費團體保險福利方案,並增加超幸福(公教警消)福利專案一案
張貼日期: 2024-08-14 08:58:07 點閱: 400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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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3年8月8日全公協字第1131002100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原函影本及團體傷害保險自費投保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