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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7-09 10:20:31 點閱: 389 (另開新視窗)


有關學生參與校外營隊活動,其個人資料保護部分:
(一) 提醒學生、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注意契約所定下列業者應負義務相關事項:業者因辦理活動相關所持有學生之證件、印鑑及相關資料,除供營隊動申請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若因洩漏個人資料致學生受有損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 學校應輔導學生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發生疾病或事故,或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時,得主動尋求學校協助。
(三) 近日有媒體報導學校營隊活動發生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倘學生於參與校外營隊活動時遇有相關情形,學校應予以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