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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1-18 13:22:16 點閱: 332 (另開新視窗)


依教育部113年1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0536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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