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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1-02 13:43:54 點閱: 495 (560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四)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與學生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至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

(五)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於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六)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3年5月25日(星期六) 2.複選:113年6月22日(星期六)

(七)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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