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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4-25 08:49:06 點閱: 375 (346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421日府主預字第1110141478號函轉行政院111414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1141號函辦理。

二、檢送電子檔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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