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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學校應透過以正向、合理且符合教育法規之方式落實 零體罰政策,積極教育及輔導學生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請老師們確實依規定進行管教。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3-04 10:17:20 點閱: 571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21830號函辦理。

二、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略以:「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 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 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合先敘明。

三、邇來仍時有教師違法處罰(體罰)及學校行政單位延遲、隱匿通報案件之情,爰請貴校確實落實「教育基本法」規 定,並依「教師法」等相關法規進行通報及查明妥處疑似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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