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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2-17 08:26:05 點閱: 1057 (另開新視窗)


主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自中華民國1101215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1216日府主預字第1100462238號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1101215日主預字第1100103539號函辦理。

二、檢送前函及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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