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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代理教師聘期屆滿離職後,於次一學年度再獲聘任時,其原聘期內之補休,得否保留至新聘期內實施函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0-28 16:46:40 點閱: 483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1020日府人考字第1100367240號函辦理。

二、檢附彰化縣政府函文1份,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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