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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8-30 17:53:06 點閱: 528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8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00294453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令影本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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