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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0學年度國中工讀助學金申請事宜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8-30 15:20:27 點閱: 421 (另開新視窗)


※申請條件:

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且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

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工讀助學金。限台中市、南投縣市、

彰化縣市之學校。本學年工讀時數須滿50小時,並由學校自訂工讀範圍及內容彙整記錄。

※申請文件:

1.本會工讀助學申請書

2.成績單影本

3.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4.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學年度結束後,由學校承辦人員將記錄表、心得報告於111年6月底前寄回本會存查

,逾期或未交者(以郵戳為憑) ,隔年將取消申請資格一年。

※每校限一名。(超過申請人數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獎懲記錄篩選)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9/11 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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