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23 17:24:15 點閱:8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2月4日客會語字第11467010013號函辦理。
二、 補助原則:
(一) 全國教育人員凡報名本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 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 二百五十 元。
(二) 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曾受補助之教育人員,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補助;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期限: 考試完畢後立即檢附「准考證全程到考證明」辦理申請。
四、檢送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及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