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15年第66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優先指派科展指導老師參加,倘貴校尚未決定指導教師,得由業務承辦人員代表參加後回校分享,請惠予科展期間參加師生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課務排代,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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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2-16 17: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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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本縣115年第66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鼓勵每一位學生主動參加,不要指定少數學生,尊重學生參賽意願。 |
| 三、 |
旨揭計畫說明會訂於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泰和國小游泳館3樓辦理,全程參與說明會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
| (一) |
網路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
| (二) |
作品說明書紙本收件時間:115年3月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收件地點:泰和國小。 |
| (三) |
作品說明書網路收件: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
| (四) |
作品布展日期及時間:1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地點:泰和國小。 |
| 1、 |
上午8時開始,請於下午4時前止布置完成,展板桌下不得擺放任何物品,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視同放棄,當天下午4時進行安全檢查。複審當天不開放布展。 |
| 2、 |
參加複審學校當天展示之器材如3C電子產品、手提電腦、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本等..需攜入會場,應於每梯次檢錄前30分鐘至泰和國小檢驗區審驗(※以呈現說明檔為主,其他不相關檔案當場請學校刪除),審驗通過貼上審查通過標籤,始得攜入會場並於梯次複審結束即隨身攜帶出場,展版及其他物品於撤展時搬離會場。 |
| (五) |
作品複審日期及時間:1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地點:泰和國小。 |
| 五、 |
請辦理各項活動時,避開作品複審日期(115年4月8日星期三),以利作品進入複審階段之師生出席評審活動。 |
| 六、 |
自第(62)屆起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地方參賽作品,依科教館規定,需匯入指定作品比對系統進行比對,預防出現抄襲作品。 |
| 七、 |
彰化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競賽平台https://www.science.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