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30 15:10:54 點閱:3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747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場次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縣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及獲薦派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以下稱教師)。教師於114學年度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元。
(二)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
1、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及115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及115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次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應考者,每師、每次2,500元。
三、請欲申請之教師於114年9月4日(五)至教學組申請,並於取得測驗成績單後將影本送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