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和數位等模式)買賣暨服務應注意事項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4-30 11:20:03  點閱:96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1125號函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重點摘要如下:
企業經營者從事課業學習輔助教材買賣與提供相關學習服務,應遵行下列事項:

(一)訂約前,應提供契約供消費者審閱(至少五日)。

(二)消費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契約始生效力。消費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

(三)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將該條所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或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提供相關資訊於企業經營者之服務網頁。

(四)企業經營者於簽約前,如提供消費者試用或試聽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之機會,非經雙方約定不得將試用或試聽教材列為正式課業學習輔助教材範圍。

(五)企業經營者提供之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內容應符合教育部頒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課綱),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使用期間內,如教育部頒定之課綱修正,企業經營者應配合修正與更新教材,並即主動提供予消費者,不得另行向消費者收取費用。

(六)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之課業學習輔助教材買賣暨服務契約應明載下列重要事項:
1. 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及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之內容(科目、進度、適用年級及時數、設備規格等)及使用相關學習服務之方式、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之更新、收費方式、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交付方式與期限、品質與智慧財產權擔保責任、債權讓與之禁止。

2. 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債務人之給付遲延責任、契約之解除或終止事由。

3. 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契約之變更或異動、個人資料保護、消費爭議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5-08-13 672
      新生訓練及繡學號注意事項(附件檔案為新生正式學號)
  • 2025-08-26 157
      114學年度班級與教師課表-初版 (實施日期: 09/01-09/05)
  • 2025-08-11 150
      彰化縣114學年度縣長盃各項錦標賽競賽規程
  • 2025-08-19 78
      轉知**臺灣師範大學辦理「運算思維:海狸迷你營營長培訓工作坊」
  • 2025-08-15 63
      本縣114學年度國民地方教育輔導團科技領域分團辦理「非專長教師...
  • 2025-08-13 62
      轉知114年「彰化新生活市集-校園紮根計畫」
  • 2025-08-11 57
      8/13(三)返校打掃班級請注意當日颱風預報!!!
  • 2025-08-29 57
      114學年度正常化教學自我檢核表
  • 2025-09-01 57
      114-1行事曆-學生版如附件
  • 2025-08-28 55
      114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輔導課程表
  • 2025-08-15 53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區域特色...
  • 2025-08-13 51
      轉知「114年金融知識線上競賽活動辦法」
  • 2025-08-18 48
      彰德國中114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開會通知 ( 開會日期:114年8月29...
  • 2025-08-11 46
      週四定期發布資安週報,請同仁有空多上網補充新知
  • 2025-08-11 45
      檢送彰化縣立竹塘國民中學承辦「第1屆全國科技教育鐵道模型創意...
  • 2025-08-12 43
      轉知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愛的書庫」...
  • 2025-08-28 43
      114學年度課程計畫審核備查通過公文
  • 2025-08-19 39
      「全民節電愛地球,動起來!」
  • 2025-08-22 38
      轉知文化部「第49屆金鼎獎入圍名單」、「第16屆金漫獎入圍名單」...
  • 2025-08-22 36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114年「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